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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15位代表委员带来这些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3-08 作者:本站 浏览量:406

    2018年全国两会正在进行中,关于新能源汽车及其相关产业链方面,两会代表、委员带来了哪些提案?


    一、北汽董事长徐和谊:加快基础充电设施建设,助力绿色出行


     

    全国政协委员,北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2018年的提案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提出“加快基础充电设施建设,助力绿色出行”。

    徐和谊给出了破解新能源充电服务难题的方案。首先,要加快研发先进的充电技术,进一步编制、完善新建居民住宅、公建配套停车场(库)建设规范、标准,科学估算车库、车棚负荷需求做好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升级。 其次,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建议由发展改革(能源)、工信部牵头,设立专门的联席协调办公机构,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再次,打通充电运营服务的后台。“由行业机构推动构建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有效整合不同企业和不同城市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最后,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与更多的扶持。“建议政府部门对充换电的新业态给予政策支持,对城区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的审批予以支持,并根据实际予以资金支持。”


    二、吉利李书福建议:发展“液态阳光经济”推进甲醇汽车市场化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就网约车发展和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进行深入调研,将提交《“液态阳光经济”推进甲醇汽车市场化》、《净化网约车行业发展空间促平台提升内功》建议。

    李书福建议:设立甲醇国家科技重大项目,专门从事从甲醇合成到甲醇广泛应用全链条相关高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占领技术高地、实现甲醇产业持续升级与突破、完成高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产业化。建议整合业内顶尖科技研发力量,并通过资产运营平台推动并实现技术产业化。

    在甲醇车方面,尽快推动甲醇汽车的市场化运行。甲醇汽车的研发、示范、试点,已经历经了36年,大量实验和试点证明了甲醇汽车的安全性、经济性、动力性、可靠性和环保性。结合当前我国的能源和市场情况,建议在甲醇替代方面跨出实质性的一步,开放甲醇汽车市场,尽快推动市场化运行。

    同时,在甲醇汽车发展初期,国家给予相关扶持政策,以便尽快实现市场化过渡。此外,建议继续完善甲醇车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制度建设、运行管理和相关应用安全评估等工作,结合我国部分地区甲醇汽车的试点经验,在更广泛的地区加强和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和相关应用安全评估等工作。

    最后,建议明确甲醇汽车产品相关技术规范、制定标准、加快甲醇标准体系工作建设,加速推进甲醇汽车的市场化。


    三、百度董事长李彦宏提案:打造自动驾驶政策全球新高地


     

    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开幕,连任政协委员,第六次出席“两会”的百度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带来了“2018两会提案:聚焦人工智能,加强新技术的落地应用”。

    当前,自动驾驶正在带来全新变革,将改变汽车行业过去一百年所沿用的技术和商业模式。这一变革将颠覆全球汽车产业格局,让我国有机会在自动驾驶汽车新赛场上成为汽车产业强国。自动驾驶技术正处于产业化探索的初期,政策与技术进步是否匹配,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产业的创新速度和竞争力。我国亟需加大在政策领域的创新力度,充分发扬“敢为天下先”的精神,让政策创新成为产业发展的竞争力、成为新经济的生产力。

    对此,李彦宏建议,第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自动驾驶开放平台,构筑我国在自动驾驶领域的产业竞争力。充分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建立千亿级国家自动驾驶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有能力的企业搭建“中国汽车大脑”平台,支持其逐步成长为全球领先的自动驾驶开放平台,围绕自动驾驶产业链和价值链,汇聚全球优秀自动驾驶力量,加速产业发展;第二,加快研究并出台运营政策,从国家层面为加快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化奠定法律基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开展自动驾驶试运营服务,在北上广等限牌城市,允许自动驾驶汽车不用指标即可办理牌照;尽快明确自动驾驶汽车运营的资质要求,为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相关牌照);第三,鉴于信息安全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中的重要性,应加强防范汽车被黑客攻击、关键数据被控制而造成的巨大风险;第四,为加快部署自动驾驶车辆运营,推进智能化道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速改造面向自动驾驶汽车的新型城市交通环境。


    四、广汽董事长曾庆洪建议:加强自动驾驶汽车相关立法,探索建立专用保险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庆洪2018年主要围绕汽车行业、国企改革、精准扶贫、民生等领域的问题提出建议。其中关于自动驾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1、关于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立法推进合法道路测试的建议。加强自动驾驶汽车相关立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机关授权试点或制定暂行条例等方式,加快制定自动驾驶汽车测试专项法规,保障相关测试“合法上路”;加大调研力度,研讨新的管理制度,界定自动驾驶汽车相关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自动驾驶汽车专用保险。

    2、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建议。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法;优化政策规划实施、安全性管理、标准化建设和技术合作,突破动力电池技术瓶颈;加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电网升级,鼓励网络共享等商业模式创新,突破配套建设瓶颈;赋予新能源汽车路权优待,提升新能源汽车的消费体验和社会认同。


    五、长安汽车总裁朱华荣建议:应为自动驾驶量产设立准入门槛


     

    全国人大代表、长安汽车总裁朱华荣将在两会上提交三项建议,其中有两项建议与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相关。

    朱华荣认为,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不仅是解决交通安全、道路拥堵、能源消耗、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重要手段,更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成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但是,我国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仍面临诸多挑战:

    其一,目前,包括发改委、工信部、国资委等为代表的多家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分别牵头,主导相关企业,成立了多个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平台,资源分散。同时,车企及其他关联企业多线投入,整个产业链资源投放分散。如此,不仅不能有效整合中国车企资源投入,加强与跨国车企、科技企业的抗衡力度,还容易造成资源重复投入,无序竞争的不良格局。

    其二,国家相关法规标准难以对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发、商用提供有效支撑。虽然在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自动驾驶测试车辆上路牌照正在实施落地,但还面临不少法规方面的挑战。首先是自动驾驶车辆合法上市的法规缺失,包括长安汽车在内的部分车企将在2020年实现自动驾驶L3量产,但是,由于自动驾驶车辆与现行机动车辆在驾驶操作的实现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自动驾驶车辆合法上市销售面临挑战。以国外某品牌为例,在2017年就宣称实现了L3自动驾驶功能,但受制于相关准入机制的不完善,至今未实现商业化销售。此外,还存在道路设施标准规范不完善,标准贯彻执行也不够与自动驾驶的安全准入标准缺失的问题。

    因此,朱华荣针对我国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提出了两项建议:

    第一,改革现有管理机制,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的统筹管理。建议国家层面成立专职项目团队,解决多部门多头管理的问题,相关部委、企业参与,将国家意志形成合力,集中资源干大事。成立国家创新平台公司,系统规划、统筹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

    第二,加快建立和完善自动驾驶相关法规、标准落地,包括:首先,在现行法规中完善或制定新的法规,允许自动驾驶商品车合法销售。其次,完善适用于自动驾驶的道路设施规范,并严格执行。

    最后,制定相关标准对自动驾驶车辆进行强制要求,为自动驾驶量产提出准入门槛,避免行业因理解不一致造成的自动驾驶水平参差不齐;同时通过标准的强制要求,促进中国自动驾驶与国际接轨。例如,行业共同探讨并达成一致,明确自动驾驶车辆对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的详细要求;在自动驾驶车辆上必须装备数据记录与图像记录设备,以实现对自动驾驶车辆、驾驶员的行为记录等。


    六、合众新能源方运舟建议:加大农村充电补贴,出台农村新能源购车补贴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合众汽车创始人、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方运舟建议,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增加充电桩设施,加大农村充电桩电费补贴,同时出台农村新能源购车补贴政策。

    方运舟说,2017年全国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1445723个,新能源汽车车桩比约为3.8:1,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得到了大力推进。但从全国来看,充电设施更多集中在北京、广东、上海、江苏等发达省市,广阔的农村区域充电桩普及依然任重道远。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普及,离不开充电等配套设施的跟进。

    因此,他建议尽快将充电桩纳入农村基础建设,在村委会、村公共场所免费安装充电桩,供村民免费充电使用。同时,他还建议加大农村充电桩电费补贴,凡是安装充电桩的,给予一定的电费补贴。在购车方面,方运舟认为国家应该出台针对农村的新能源购车补贴政策。他说,2009年国家出台的汽车下乡政策,推动了中国汽车走进衣村的千家万户,建议效法此政策,针对农村购车制定专项补贴政策,凡农村户口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适当的购车补贴,同时免费安装充电桩。


    七、合肥公交李祥斌建议:加快研发锂电池快充技术


     

    2018年“两会”,连任代表的合肥公交“老熟人”李祥斌着重关注新能源公交领域。在一线工作的李祥斌坦言,多年的运营也集中暴露出了一些短板,最头疼的就是公交车电池的续航能力。电池体积大,充电慢,储存电量少,制约了新能源公交车的快速发展。

    他建议,要从国家层面上总结发展经验,组织几家重点企业,集中资金投入,集中优势人才进行研发。在纯电动车的牵引电机以及变频器上加大研发力度,研发出耗电少、牵引力大的电机装备,以及省电、更高效的变速器,以此增加电池的续航里程。

    李祥斌还在调研中发现,宁波、杭州等城市已经试点锂电池快充,车辆可以在等待乘客上下车的间隙进行快充,能够多跑七八公里,“锂电池快充模式尚在研发阶段,希望国家可以增加投入,加快研发力度。”


    八、华东理工大学蓝闽波建言:进一步优化电池梯次利用补贴政策


     

    目前电动汽车使用的动力电池,主要是锂离子电池,按照车载动力使用标准,当电动汽车电池的容量下降到额定容量的80%后就不宜继续使用。锂离子电池直接淘汰,一方面将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另一方面如回收处理不当,将造成新的二次污染。

    开展有序充电研究,开展电池梯次利用提高电网资源效率,是电动汽车产业规模化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积极探索有序充电服务模式,将为今后几年的电动汽车规模化市场推广,创造有利条件。

    因此,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金山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蓝闽波建议:

    一是研究和完善智能有序充电、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标准,标准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现阶段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的成果,结合电动汽车中远期发展规划,确保标准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探索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服务,提高资源整体利用效率,通过技术、经济措施,引导电动汽车低谷充电、错峰充电、排队充电,提升电网设备和客户电力设备利用率,满足不断增长的规模化、多样化充电需求,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三是加大车载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电池梯次利用和储能应用的补贴政策,鼓励各方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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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上汽董事长陈虹建言: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将信息纳入个人征信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共有两份议案,主题均围绕新能源汽车,建言有关部门规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及梯级利用,同时建言有关部门新增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

    陈虹建言加强新能源汽车回收、动力电池梯级利用这两个薄弱环节的管理,并提出六条具体措施。

    1.新增新能源汽车回收资质,并与传统汽车回收资质分离。细化电池拆解的技术标准、监督和推出机制。逐步淘汰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的企业。2.设立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企业的技术准入门槛,从严打击动力电池无技术、随意拼装、非法兜售的现象。3.统一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动力电池再生利用园区。

    4.由车主承担动力电池回收的相应责任,将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动力电池编号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以此杜绝车主私自拆卸电池并在市场上非法出售的行为。5.将动力电池有效回收的因素,纳入财政补贴考虑范畴。6.给予动力电池梯级利用的研发补贴,引导产学研合作,研究基础性技术与国内厂家共享成果,降低企业回收成本。

    此外,陈虹还提出了《关于加快制定实施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的建议》。陈虹提出三条建议:

    1、加快制定和实施新能源商用车积分制度。由于商用车用途广泛、产品差异大,建议按不同类型商用车种类设定新能源积分标准。同时,建议在同一企业内,实施商用车和乘用车新能源积分互通。2、管理(考核)车型范围由点及面。建议商用车新能源积分管理方法先从客车和专用车试点。3、积分制度实施时间衔接补贴退坡进度,建议从2018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


    十、万顺机电董事长周善红建议:加快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法律法规制定


     

    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张倪村党总支副书记,江苏万顺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周善红,2018年带来了多条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问题”的建议,包括加快制定法律法规、构建管理体系、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动商业化发展。

    他认为,近几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高速发展态势,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到2020年,预计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将达到500万辆,带来的动力蓄电池报废量将超过24.8万吨,全社会将面临动力蓄电池的“报废潮”。动力蓄电池成分复杂,随意丢弃将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威胁人类健康。

    因此,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迫在眉睫。在周善红看来,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二是回收利用体系尚不健全;三是回收技术和工艺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回收利用成本高、盈利难。

    周善红建议,首先要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制定。对动力蓄电池结构设计、连接方式、工艺技术、集成安装的标准化做系统梳理和规定,同时强化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运输、储存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动力蓄电池编码制度及可追溯体系。

    其次,在构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方面,周善红表示,要构建规模化、高效化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积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押金制度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废旧电池回收意识。回收则遵照有限梯级利用的原则,对电池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发挥电池的剩余价值,同时回收具有较高提取价值的元素,进而形成动力蓄电池的闭环产业链、资源最大化利用。

    周善红同时提出了要加大动力蓄电池回收再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化发展两方面的建议。他认为通过研发动力蓄电池的自动化拆解技术和设备、开发正、负极材料回收技术、开展锂离子电池的循环技术研究等,可以提高对于铜、铁、铝、石墨等的回收率,为生产安全和环保方面提供保证。同时要制定相关激励实施细则,保证回收企业的经济效益,对具有价值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推广等。


    十一、中能国电王一莉提案:建议国家建立动力电池回收体系与准入机制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能国电集团董事局主席王一莉提出《关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全链产业亟待政策规范的建议》的提案。

    王一莉针对国家新能源开发利用、节能环保政策,对梯次利用动力电池储能的发展与应用提出建议。她说,随着电能取代燃油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与公众意识的崛起,电动汽车的推广与普及仅仅是时间问题。当电动汽车形成产业化规模,随之而来的是数量巨大的退役动力电池的处理、梯次利用及其相关解决方案等方面问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全链产业亟待政策规范不容忽视。

    王一莉建议:

    1、由国家相关部门主导,制定相关鼓励政策,促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创新动力电池回收储能应用之路。对退役的车载动力电池进行梯次利用,重组成安全、有效的电池组作为储能系统,拓展电动汽车车载电池储能的实际应用。

    2、建议国家尽快立法,建立正规的回收体系与准入机制。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回收实行专项管理,对回收利用机构、企业实行审批核准制度,支持综合实力雄厚、技术设备先进、工艺规范,既能最大化回收可用资源,又能够降低对环境影响的大型企业介入。同时,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进行专项严格监督管理,对回收利用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固态垃圾等实行严格的监测、检验,防止回收利用过程二次环境污染。

    3、建立国家动力电池制作与回收技术标准体系,考虑全链产业的经济效益,统一实施科研、生产、回收、梯次利用等法律规范,制定相关国家控制标准,助推新能源梯次利用与储能应用技术的新发展。


    十二、天能董事长张天任两会提案:电池消费税征收应体现政策导向


     

    2018年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天任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行政体制改革等,一共计划提交18份建议和议案。其中,关于调整优化铅蓄电池消费税的建议成为张天任关注的重点行业话题。

    张天任建议,应当对消费税施行减征、差异化征收或先征后返,体现税收政策对绿色、循环、低碳这一目标的政策导向。“对经过工信部审核,已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试行消费税免征的办法,可采取直接免征,也可以采取先征后返,对这些优势企业专项用于绿色产品研发、环保科技或技改项目提供支持”。


    十三、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提案:完善新能源相关法规,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焦点问题,提出了《关于完善新能源相关法规  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

    王凤英认为,有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不利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地方保护依旧存在,设立地方目录或设定高于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对想进入本地的外地新能源车企设置障碍等现象屡禁不止,使国内新能源汽车大市场的优势无法发挥,产业环境亟需进一步优化。第二,地方政府在购车环节提供现金补贴的弊病日益显现,政策的不连续性、不完善性影响了企业的终端经营决策,扭曲了资源配置效率。第三,对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便利性还有待改进,不同充电运营商各自为战情况仍然存在,用户难以自建充电桩的问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为此,王凤英代表呼吁,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在从政策驱动向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的关键时期,我国需要构建公平竞争与标准统一的市场环境,理顺整个新能源汽车生态链的发展环境。对于屡禁不止的地方保护等阻碍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因素,一方面需要中央政府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并加强监管和问责;另一方面,也需要地方政府转变行政思路,简政放权,调整政策着力点。

    王凤英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相关精神,清查地方政府设置的不合理的地方准入制度或备案制度,努力构建统一的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使中国汽车企业能够抓住发展窗口期,进一步增强实力。

    第二,研究调整汽车行业税制结构,逐步提高汽车使用环节和保有环节的税赋,降低生产和购买环节的税赋,从根本上改变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提供保护的做法。第三,明确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在购车环节提供现金补贴,鼓励地方政府将购车补贴转变为使用环节的补贴,如用电补贴、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等,并将补贴直接付给用户。

    第四,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改造老旧小区电力容量不足、布置充电桩产生的工程改建成本等,为充电桩进小区扫清障碍,从而方便更多的消费者选购新能源汽车。第五,地方政府应转变管理思路,改“替用户做选择”为“助用户做选择”。进一步简政放权,政府管理的重心从事前转向事中、事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四、奇瑞汽车董事长尹同跃提案:通过积分管理办法,推动商用车电动化


     

    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建议加速推动商用车电动化发展。

    尹同跃认为,商用车具有负载大、使用率高、年均行驶里程长的特点,虽然商用车在全国汽车保有量和新车销售量中只占20%左右,但商用车每年需消耗全国车用燃料的50%以上。通过积分管理办法来推动商用车向新能源技术发展,将有利于降低车用燃料消耗,减少碳排放,也能减少石油对外依存度、提高国家能源安全。

    尹同跃建议考虑打通乘用车和商用车的积分,促进整个汽车产业协调发展,建议考虑研究将轻型商用车(N1类)与现有的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基本为M1类车)相融合为轻型汽车双积分管理办法的可行性。

    尹同跃还建议,“调节峰谷用电政策,引导新能源汽车夜间储备电能,减少碳排放”。建议提高白天用电电价,降低晚上用电电价,在全国范围内落实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可以进一步降低夜间的电价,切实减少碳排放。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浪费的晚上用电电量相当于一个完整的三峡大坝发电电量。


    十五、盼达用车CEO高钰建议:共享经济政策法规亟需完善


     


    全国人大代表、盼达用车CEO高钰结合自身智能共享行业的创业经验,深入调研后向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以下三点建议。

    1、针对现行法规与共享经济模式存在不适配的问题。比如交规方面执行流程,建议从国家层面针对共享化使用的车辆进行差别化执法流程,通过交管违章信息与出行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人车分离”的交通执法,改善目前交通违章的处理对应车辆而非使用者。

    2、针对共享经济发展中资源方和使用者之间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高钰表示信用体系的建立需要多方协作,包括共享经济运营平台、用户、相关监管机构、以及拥有征信信息基础的机构。她建议由政府牵头,各类共享经济平台乃至全社会予以配合建立和持续完善“共享经济信用体系”,逐步确立统一规范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不仅可以保障共享经济的长远发展,也将对塑造诚信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3、要继续支撑我国共享经济在全球保持引领,离不开新技术的快速应用,特别是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制度性保障。比如针对共享出行的无人驾驶技术,需从国家层面对无人驾驶相关的技术研发、产品性能测评和商业化应用做好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尽快制订无人驾驶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人工智能领域从“芯”-“端”-“云”到“用”这个产业生态全方位形成国际领先。


    来源:第一电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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