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化工区制氢加氢管控的逐步放开,有望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的发展。
10月25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了《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
除广东外,国内多个地区也开始探索、支持非化工园区可再生能源制氢加氢项目的发展。截至目前,已有山东、广东两个省级地区和上海临港区、唐山、武汉三个市级地区出台了相应文件,非化工园区制氢加氢的“枷锁”正在不断松开。
非化工园区制氢加氢局部突破提速
这次广东省住建厅发布的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从政策上首次为推进非化工园区制氢、加氢一体站的建设开了绿灯,并对制氢、加氢一体站的建设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划方向】提出,各地市要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重点支持加氢合建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第十一条【加氢制氢一体站建设要求】提出,制氢加氢一体站制氢规模不得超过3000kg/d,储氢罐总容量不得超过3000kg,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
事实上,不止广东,今年以来,国内多个省市发布放宽了非化工园区制氢的政策。截至目前,国内已经出台放宽非化工园区制氢政策的地区如下图所示:
从相关政策内容来看,山东省、上海临港区和武汉市均为探索非化工园区制氢加氢项目,而广东省和河北唐山市的政策则是明确支持,态度更为积极,并且广东的鼓励政策更为细致,为非化工园区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和布点作出了明确规定。
从支持非化工园区制氢的方向来看,存在两种不同方向的考虑:一方面是鼓励光伏制氢、风电制氢等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的发展;另一方面则是探索非化工园区制氢、加氢一体化加氢站及非固定式加氢站建设等领域的创新。
从政策发布的时间节点来看,多个地区非化工园区制氢加氢相关文件出台的时间都集中在今年,鼓励在非化工园区制氢加氢的态势不断扩大。有了政策的保驾护航,此后将会有更多非化工园区制氢加氢示范项目落地。
非化工园区制氢、加氢“松绑”的意义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对于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来说,车辆能否开动起来,取决于是否有充足的氢源和能否加得上氢气。
然而,时至今日,我国的氢气属性仍划归在危化品生产领域,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制氢,同时还需取得危化品生产许可证。长期以来将氢气作为危化品进行管理,应用领域局限在化学品,不利于氢能的大规模开发和利用。
2021年我国氢气产量约3300万吨,居全球第一,并且我国制氢方式主要以化石能源制氢为主,占比超过80%。因此,国内的氢气实际上主要来产自于化工园区。矛盾的地方在于,作为世界上头号产氢强国的中国,却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上升期遭遇缺氢难题。
从根本上看,现阶段,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缺氢主要由于供需错位造成的。一方面,用氢地区不产氢或产氢少;另一方面,产氢地区氢能产业不发达,缺乏示范运营的条件。受制于储运技术和成本,在用氢需求强烈的地区就地制氢加氢就是一个很好的补充。
核心瓶颈在于,现阶段在非化工园区制氢最大的障碍就在于政策的限制,很难突破政策的许可。为突破这一限制,今年以来,在个别燃料电池汽车用氢需求较大的地区,非化工园区制氢以“制氢加氢一体站”的形式在“野蛮生长”。
10月21日,深圳市妈湾电厂制氢加氢一体站竣工,该制氢加氢一体站设置了两台套500Nm³/h的电解槽及成套系统设备,可满足日制氢、加氢量1000公斤,最大日产氢量2100公斤(35MPa)的加氢站运营。
按照广东省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这次竣工的妈湾电厂制氢加氢一体的制氢、加氢要求完全在合规范围之内。
显然,这次广东省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的出台,在政策上为非化工园区制氢加氢站的建设和运营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相信不久的将来,非化工园区规模化制氢也会逐步由点及面突破政策限制,缺氢终将成为历史。
文章来源自:高工氢电网